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1
一、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2
二、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2
三、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总…………2
四、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2
五、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2
六、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2
七、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2
八、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
九、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2
十、文水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3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3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3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3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3
四、政府采购情况………………………………………3
五、绩效管理情况………………………………………3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3
七、其他说明……………………………………………3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3
(二) 其他………………………………………………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吕梁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水人民法院现有在册干警75人,政法专项编制61人,工勤10人,事业编制4人。现有干警中,在职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1人。党组成员10人,共有内设23个机构(含6个基层)法庭、人民陪审员26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文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链接: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ad93ad9d0697ad62&class=enclosure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部门预算数为143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1040.27万元,项目支出数为392.71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数为13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1150.09万元,项目支出数为162.29万元。2021年比2020年基本支出数减少了109.82万元,是由于在职人员调动、退休、自然死亡等;项目支出增加了230.42万元,是由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并入项目支出中。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2.5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是因为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92.71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91.66万元。2021年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01.05万元。其中办公费为25.86万元,水费为5万元,电费为5万元,取暖费为20万元,维修(护)费为25万元,劳务费为18万元,工会经费为9.76万元,福利费为17.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为52.83元,增加是由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并入机关运行经费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文水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大型修缮费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文水县人民法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截止2021年初车辆保留数为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囚车1辆.
2、房屋情况;文水县人民法院位于文水县狄青西大街,于2017年完成搬迁,由于还未竣工结算,未入固定资产.办公大楼建筑面积为79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其他说明
我单位无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