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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作业时致人受伤,车险能否赔偿?
  发布时间:2023-09-12 08:58:07 打印 字号: | |

 

  作为特种车辆,吊车主要用途是作业,较少在道路上行驶。当吊车在厂区装卸货物不慎将人碰倒,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能赔偿吗?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纷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11月6日,杨某在厂区卸货,被李某驾驶的吊车从货车上碰倒,摔落于地。杨某随即被送往武平县医院住院治疗,后被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十级伤残。经查,该吊车已投保交强险、起重机械全面型责任保险之第三者责任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间内,杨某遂诉至武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及两家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费用。

  受理案件后,法官通过查阅案件,了解造成事故危险局面的成因、当事人危害回避能力的大小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等具体情况,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

  本案中,李某为其所有的涉案特种机动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吊车在卸货过程中,虽未处于行驶状态,但仍属作业过程,所发生的事故应纳入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

  故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先由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由乙保险公司对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100822元。

  法官提醒:

  货运行业潜藏着很多危险,运输货物、装卸货物时一定要按照规范操作,装、卸货需在确定周围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防止因误操作引发事故。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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