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魏维平 苏清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现实生活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通常会想方设法转移、隐匿财产,但终究逃脱不了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近日,一被执行人企图更换公司名称和法人逃避债务履行,不料却被法官看出端倪,识破骗局,案件得以解决。
【案情回顾】
泉州某模具公司因与晋江某鞋业公司、王某岗有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晋江某鞋业公司应支付泉州某模具公司货款99万余元及逾期利息,王某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晋江某鞋业公司、王某岗拒不提供财产信息,法院通过线上查控系统查询晋江某鞋业公司、王某岗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破解困局】
2023年3月,泉州某模具公司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声称晋江某鞋业公司在晋江某乡镇存放有机台设备,要求查封拍卖。接到线索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却发现机台设备所在的厂房公司并非晋江某鞋业公司,王某岗亦表示厂房及设备已转让他人,现任的法人为李某某。
承办法官仔细勘验现场,发现王某岗的配偶在该厂办公室里做账,承办法官带着疑问,进一步排查,发现厂区公司虽已更换名称,但业务往来所使用的名称仍为晋江某鞋业公司,找到这一破绽后,承办法官当即拘传王某岗,但王某岗仍拒不如实交代。
申请执行人坚持指认现场的机台设备属于晋江某鞋业公司所有,表示愿意提供执行担保,希望法院能够尽快查封。后经核实,产权确实登记于晋江某鞋业公司名下,在案涉标的满足网拍的条件后,承办法官随即查封机台设备、发布公告并依法启动拍卖程序。
拍卖程序启动后,案外人李某某书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撤销拍卖程序。承办法官向王某岗和李某某进行释法晰理,阐明滥用执行异议,属于妨碍法院正常执行程序,若构成恶意逃避执行,法院可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刑事责任。面对强制执行的震慑,王某岗和李某某慌了神,当即撤回执行异议,机台设备顺利移交拍卖。经网络挂拍,最终申请执行人顺利就拍卖款实现部分债权,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法官提醒】
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若被执行人耍小聪明,以为转移财产就能客观上造成“无履行能力”的状态,试图以此规避执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受到刑事制裁。唯有及时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