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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更温情~
  发布时间:2023-11-16 15:22: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文水法院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一名拄着导盲棍的中年女子缓缓走进安检室,值班的司法警察立即上前询问,了解到该女子是一位盲人后,他们陪同其来到诉讼服务中心。

  绿色通道  


立案庭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刻为该女子开通了绿色通道,为其提供无障碍诉讼服务。立案庭干警热情帮助该女子王某提交立案材料,办理立案手续,并耐心地为她解释诉讼流程。


立案流程完毕后,干警们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陪同她走出法院,确保她安全坐上了出租车。这一系列的举动,让王某深受感动,她多次表示对法院干警的热情服务由衷感激。


  简要案情  

原告王某与某租赁公司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融资租赁公司将案涉车辆出租给原告王某,首付2万元、车贷10.5万元,每月还租金。原告王某将该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并由原告王某的丈夫李某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


后原告王某的丈夫李某将案涉车辆转让给本案被告成某,约定“转让价为7.5万元,由成某偿还每月的车贷,自2021年10月18日起该车所有费用以及事故由成某一人负责,与王某、李某无关。”


后因成某未按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贷款银行将王某、李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李某成为被执行人。原告王某认为,因被告成某未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还款,导致其被银行起诉偿还贷款及违约金,故将成某诉至本院。


在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武锐得知原告患有视力障碍,主动询问王某是否需要法律援助,并提供了便利,后文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


在武法官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不仅帮助王某完成了诉讼活动,更在庭前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使得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仅仅用了10天,这个案件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文水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努力打造特殊群体平等参与诉讼活动的司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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